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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学院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整改通知


 

各学院:

2021525日,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组专家对我校教学和科研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

(一)主要问题:

1、部分二级学院未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

2、实验室专、兼职安全员未签订安全责任书;

3、部分实验室无安全责任牌或责任牌信息老旧、责任人信息未更新;

4、规章制度牌老旧;

5、实验室应急预案未张贴上墙。

(二)整改意见:

1、进一步明确学院领导、实验室主任、实验室管理人员、教师的具体安全职责,请各学院组织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设立学院级实验室安全员和实验室级安全员。实验室安全员的选拔要求为: (1)原则上为实验室专职人员;(2)政治素养高、责任心强;(3)能认真贯彻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4)熟悉本实验室所有实验的基本原理、操作和调试技能。

2、签订安全责任书(见附件1);

3、更新或安装实验室安全责任牌(模板见附件2);

4、更新实验室制度牌(应为近3年);

5、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学院应急预案;统计学院需张贴的应急预案套数。

请各学院于2021618日前完成整改,并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3)以及学院应急预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附件1:长沙学院实验室安全员责任书.docx

 附件2 图片库.zip

 附件3:安全工作小组名单.docx

 

                    长沙学院教务处

                       20216.11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