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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沙学院2016年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阶段性检查和结题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探索并建立以解决问题和研究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教学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本年度学校将继续大力开展“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下称“创新项目”)工作。现将2016年度开展“创新项目”申报、阶段性检查和结题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请申报者仔细阅读《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见附件1),申请立项的“创新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学校鼓励以实验及创作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实验、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课题。

2.申请立项的“创新项目”应具有研究性、创新性、探索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等特点。

3.申请立项的“创新项目”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具有一定的延续性。

4.项目完成期限:校级一般项目一般12年(计划执行时间为2016.42017.32016.42018.3),校级重点项目及省级项目一般13年(计划执行时间为2016.42017.32016.42018.32016.42019.3)。

5.学校鼓励学生开展合作研究,项目组学生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导师人数不超过2人。

6.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作为项目主持人已承担过此类项目的。

7.各系应提供保证项目开展研究所必需的软、硬件条件,建立保障项目运行的管理机制。

(二)申报对象

凡是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本科第13年级学生均可以申报。

(三)申报名额及经费资助

1.学校今年计划立项校级一般项目40项,校级重点项目20项,并将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评选并推荐部分项目申报省级、国家级项目。

2.学校将对每个校级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000元,对每个校级重点项目资助经费2000-3000元,对获得省级、国家级立项的项目,其资助标准按省教育厅的文件(见附件2)执行,不重复资助。

(四)申报立项程序

1.317日前,项目申报者在导师指导下填写《长沙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以系为单位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材料要求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各一份,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csxyjwc@sina.cn,命名规则为“申报+学号+姓名+项目名称” 。

2.325日前,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一般项目、校级重点项目。330日前,对校级重点项目进行答辩评审,推荐省级和国家级项目,要求所有校级重点项目必须准备答辩材料,按时参加现场答辩。现场答辩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

1.立项项目的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的约定进行。学校和系部分级负责组织专家实施,校级一般项目由系部组织答辩,校级重点项目由学校组织答辩,省级和国家级项目按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学校每年上半年组织一次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2.教务处将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来保证“创新项目”的顺利开展。有关“创新项目”的其它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4261489

二、“创新项目”阶段性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本年度安排阶段性检查的项目包括:2015年立项且结题时间超过20164月的所有未结题项目,共20个项目(名单见附件4)。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研究过程中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4.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5.下阶段研究工作安排

(三)检查要求

项目组提交阶段性研究报告(见附件5)及项目研究过程中形成的成果原件或通过审核的复印件。各项目组对前一段的研究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16317号前将有关总结材料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如无法结题的项目,需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办理延期手续。已经延期1年的项目不得再次延期。

三、“创新项目”结题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本年度安排结题检查的项目包括:结题时间在20164月之前的所有未结题项目,共78个项目(名单见附件6)。

(二)结题要求

所有申请结题的项目组均应提交结题报告、项目研究过程中形成的成果原件或通过审核的复印件。省级和国家级项目组提交的结题报告为《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7)、校级项目组提交的结题报告为《长沙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8)。所有结题材料于2016317号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请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并发送至邮箱csxyjwc@sina. cn,命名规则为“结题+学号+姓名+项目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对于2013年或2014年申报,应于20155月之前结题项目,若本次达不到结题要求,将自动取消项目,该项目的成员不得再申请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项目的指导老师也不得再担任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指导老师。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4261489

 

 

 

附件:1.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

2.《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3.长沙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

4.2016年度需参加阶段性检查的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一览表

5.长沙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阶段性研究报告

6.2016年度需参加结题检查的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一览表

7.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8.长沙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下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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