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质量的提高,切实做好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系要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突出系和教研室在管理与指导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从行动计划、流程安排到全面总结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按照《长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条例》(长大教[2013]137号)执行。各系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把握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教学质量要求,严格按照《长沙学院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试行)》(长大发[2012]12号)要求,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实施细则并执行。
2.各系要完善开题方式,强化开题管理。结合开题工作对选题情况进行复查,对课题内容与专业培养目标不相符、专业性不强、难度偏低、工作量不足,或题目过大、难度偏高的选题,要进行整改。通过开题,进一步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前期材料,并对课题的研究方法、设计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全面论证,严把开题关。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开题工作的指导,对开题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并提出明确的书面意见。
3.各系要强化指导教师责任制。严格要求指导教师全面做好指导工作,抓实、抓好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重要和关键环节,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质量。
4.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教学文档资料的归档管理以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评选工作。各系要按照学校规定,及时将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及其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文档整理及归档后,各系要依据《长沙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评选办法》(长大教〔2013〕139号)推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选比例一般占当年毕业生人数的3%左右,并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5.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的宏观管理。教务处将委托校教学督导团或组织专家组,主要以抽查的形式,加强对各系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的指导与督查,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和工作目标的质量监控,并对检查结果予以公布。
6.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的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见附件。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答辩工作,原则上应安排在2014年6月初集中进行,确保6月10日前全部完成相关工作。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工作总结于2014年7月11日之前提交。上交的文档资料需提交1份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交电子文档。
联系方式:实践教学科,周老师,84261489
电子邮箱:csxyjwc@sina.cn
附件:毕业设计(论文、创作)主要工作要求及时间进度安排(下载)
教 务 处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