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大学生的创意灵感,促进学校新闻传播、广告艺术类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选出优秀作品参加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湖南赛区的比赛,学校决定举办2013年长沙学院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现将有关竞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教务处
承办单位:艺术系
二、参赛对象
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三、参赛规定
1.参赛作品必须统一按照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指定的命题和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背景资料(全国大赛网站:www. sun-ada.net)进行创作。
2.各类参赛作品均以原创性为主要标准,遵守国家《广告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价值、行业规范等要求。
3.作品展示部分不准出现姓名或其他特殊记号。
4.影视广告、广告策划案作品作者不得超过5人,其他类作品作者不得超过3人。
5.每个学生或小组上交的参赛作品同一类别、同一选题只限1件。
四、参赛作品类别及提交要求
1.平面广告
包括报纸广告、杂志广告、招贴及产品设计等
提交:A3打印稿,分辨率不小于300dpi
2.影视广告
提交:主题文案、详细故事脚本及动态分镜
3.微电影广告
提交:主题文案、详细故事脚本及动态分镜
4.动画广告
提交:主题文案、详细故事脚本、动态分镜及风格设定
5.广播广告
提交:样带,时间30秒以内
6.广告策划案
内容要求:内容提要、市场环境分析(数据详实,引用数据资料注明出处,调查表附后)、营销提案、创意设计执行提案、媒介提案及广告预算(参见企业选题中的广告预算)
提交: 策划书打印规格为A4纸, 不超过30页,附件10页以内(另附),装订成册。随策划书提交一张光盘,刻有PPT文件与链接文件。
7.公益广告
公益选题类可以以平面、影视、微电影、动画、广播、策划案类型创作。
提交:按相应类别的要求提交。
五、提交作品时间和地点
报送作品的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作品报送地点:丹青楼2103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4261530
六、奖项设置
设立一、二、三等奖及入围奖。
教务处
艺术系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