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按照《长沙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暂行办法》(长大教〔2010〕49号)文件要求,教务处决定在全校开展2012年度实验室绩效考核工作,请各系部将2012年度实验室绩效考核自评报告于2012年12月22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管理科。学校将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评定出实验室绩效考核等级并予以通报。
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针对实验室目前存在的问题,教务处将会同国资处组织校内外专家于12月24-26日进行实验室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1、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仪器设备完好率、账物卡相符率、仪器设备标签、使用登记等);2、实验教学的过程管理情况(教学过程记录、学生实验报告评阅等)。请各实验室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