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70 号)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通知》(湘教通〔2012〕6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做好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的相关工作,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材料于11月28日前交教务处实践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彬,联系电话:84261489。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70 号)
2、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通知》(湘教通〔2012〕633号)
教务处
201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