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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加强教学实验室建设,迎接本科合格评估,确保实验室建设资金投入发挥最大效益,学校将于近期组织申报2012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凡申请实验室建设的,必须以项目的方式进行申报。实验室以满足当前实验教学需要为主要依据进行建设,确保所购置的仪器设备与教学紧密相关,满足提高教学质量的需求。

2、对照本科合格评估的要求,优先考虑实验仪器设备差距较大的实验室项目的建设。

3、学校鼓励按大学科建设实验室,优先考虑跨系、跨专业、能实现资源共享的实验室项目的建设。

4、学校优先建设实验室绩效评估中实验室利用率较高的实验室申报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根据《长沙学院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教〔200761号)的要求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1)《长沙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书》一式一份(表格可从教务处资料下载中下载);(2)与实验课程相对应的实验教学大纲。

2、各系(部)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申报立项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和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立项依据是否真实,立项建设的效益是否切合实际。

3、各系(部)主管应根据专家论证的意见,认真填写审查意见(含自筹经费的项目,并对自筹经费做出明确的承诺)。

三、 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233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实践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彬,电话:84261489

邮箱地址:158621539@qq.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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