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按照《长沙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暂行办法》(长大教〔2010〕49号)文件要求,教务处决定在全校开展2011年度实验室绩效考核工作,请各系部将2011年度实验室绩效考核自评报告于2011年12月24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管理科。学校将成立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评定出实验室绩效考核等级并予以通报。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