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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二批长沙学院校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的通知

教发〔20101

各系(部):

为加速推进我校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我校于2009年已经建立了6个校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按照我校分期分批建设优秀实习教学基地的规划,现将第二批长沙学院校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的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教育实习等实习实训教学基地。

二、评选条件

1、实习设备先进,设施齐备,能满足实习教学要求。有切实可行、强化实习教学基地建设的保障机制。

2、有一支业务素质高、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的实习指导教师队伍。有稳定实习教学教师队伍,提高实习教学负责人员素质和鼓励高水平教师投入实习教学工作的政策措施。

3、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改革力度大;实习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实习内容和指导书符合教育规律和实习教学要求,实习效果好。

4、连续承担实习教学任务3年以上,受益面广、利用率高。

5、校外实习教学基地应有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教学合同或协议。

三、材料申报及要求

实习教学基地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和相关支持材料,全部资料都要电子文档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1、实习教学基地申请书制成WORDOFFICE2003版本)文件1个。

2、实习教学基地总体情况视频文件包括实习教学基地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制成不超过20分钟的WMV格式流媒体文件,分辩率640*480

3、实习教学基地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文件目录及所有文件制成1PDF文件。

4、实习教学案例演示材料,列举2个案例,分别制成2PPT文档。

5、对不同学科专业实习教学基地案例演示材料的要求:

(1)工科实习基地:能形象、直观地展示与实习目的、要求的主要技术(包括设备、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等)以及关键的生产过程与影响生产质量的常见故障的防范与排除。

(2)教育实习基地:能形象、直观地展示几堂示范课,并加以点评,能达到教学目的要求,启发学生创新思维,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展示教师风范及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的课外活动;能形象地展现高级教师或优秀教师教学全过程的科学构思和教学方法,以及教书育人和培养学生学习的技能、技巧。

(3)法学类实习基地:能形象、直观地展示依法准确立案、破案、断案及调解的技能技巧,反映法律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4)经济类实习基地:能形象、直观地展示业务工作过程的规范操作和工作问题出现时的原因分析与防范和处置。

(5)文学类实习基地:能形象、直观地展示文学工作者对客观事物观察、分析的方法,捕捉信息的能力及创作的技能、技巧;能形象地展现资深文学工作者对文学艺术作品策划、组织与创作的科学构思。

四、其他申报事项和要求

1、申报数量:每系均可申报1-2个。

2、申报时间和地点:各系(部)于2010530前将实习教学基地申报材料直接送交教务处实践办。

3、已经获得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的不再参加校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的评选。

附件:长沙学院校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申报书(下载)

 

教 务 处

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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