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
1.学历证书注册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 chsi. com. cn),电子学历于2017年6月16日对社会发布(未进行图像采集或届时照片仍未上传学信网的除外)。
2.学位证书注册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 chinadegrees. cn),电子学位预计于2017年7月底对社会发布(学信网无电子照片的除外)。
二、错误信息修改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后有关信息除毕(结)业结论可更改外,其他信息不予更改。如证书确有错误,请于2017年6月20日前与学籍科(一办3004室,联系电话:0731-84261340)联系。
三、结业学生的重修与考试安排
最长修业年限内,结业生第8学期已选的双学期课程但考核不及格者,可参加下半年期初补考(实践环节不安排补考,必须重修),条件合格,可于当年年底换发毕业证,补授学位;单学期不及格课程或下半年期初补考成绩未通过者,只能选课重修(每学期第一周周一选课,密切关注教务处网站),参加期末考试,条件合格,来年6月换发毕业证,补授学位。结业生课程重修只收取学分学费。结业生重修期间的食宿及安全问题自行负责。
四、延期毕业学生的学习安排
1.延期毕业生第8学期已选的双学期课程但考核不及格者,必须参加下半年期初补考,条件合格,可于年底换发毕业证,补授学位。除此之外,延期毕业生在学籍上仍为在校生,将与下一届预毕业生同等管理。
2.延期毕业学生收费标准:不及格课程学分在10分以上(含)20分以内(含)的,收取学分学费和半年专业学费;不及格课程学分超过20分的,收取学分学费和一年专业学费。
五、学位英语、学位计算机补考
最长修业年限内,学位英语、学位计算机未达标的学生可参加每年4月或10月学校组织的学位考试,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后可于每年6月或年底补授学位。
六、毕业证、学位证的保管
毕业证、学位证书是证明学生学业水平的有效证件,请妥善保管,如遗失只能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长沙学院教务处(免章)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