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室监控管理员
1.为确保教室监控系统安全,监控管理员负责对教室监控系统各类设备,软件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
2.监控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教室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教室监控资源管理
针对教室监控视频资源,可根据考试需要提供原始的考试现场视频备份,平常则将教室监控纳入多媒体教学管理方面使用,兼顾多媒体教室设备安全,规范监控视频资源的应用。
1.中控室监控管理员不得擅自复制、翻拍、提供并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2.中控室监控管理员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3.部门或个人因需要调取、查看、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上报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供。
4.对涉及单位秘密和教师、学生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三、教室视频监控资源调用程序
为规范视频监控资源的有效、合理、正确的使用,应按程序调用教室视频监控资源。
1.部门或个人(教师、学生)因财物丢失需要调取、查看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先向学校保卫处报案,保卫处电话:85173110。
2.因其它原因需要调取、查看、复制视频的应当上报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供。
3.中控室监控管理员在收到保卫处《长沙学院监控录像查阅申请审批表》后方可对相关的视频图像进行备份,并提供给保卫处相关人员;
4.学生处或其它部门在教学管理中需要使用现场监控信息的,在使用时应该避免使用手机或其它有录像、存贮相关功能的电子设备;
5.未经许可,严禁调取、查看、复制教室视频系统图像信息。